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
各理事单位、会员单位,各位会员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 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,加快推进基础研究,激发科技工 作者创新活力,助推人才和成果评价改革,加速科技成果转化, 省科协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决定开展 2024 年江苏省自然科学 — 2 — 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选条件
1.参选论文须为近 3 年内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 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(不含增刊) 上的中英文论文(正式出版时间: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)。
2.参选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,优先推荐已转 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。观点、评论、快报、总结、译文、科 技专著、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。
3.参选论文的成果、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, 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,第一作者、第一通讯作者须在 江苏工作或学习。
4.参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、署名权等争议,内容不得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、保密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。
5.已入选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以及获省级(含) 以上优秀论文认定的不再参与推选。
二、组织方式
1.符合参选条件的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经所在单 位同意并公示后进行申报。每人限报 1 篇,同一论文只能向一 家推荐单位申报。
2.作者所在单位对参选论文的相关情况进行确认,并在相 应渠道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。
3.推荐单位根据接受申报情况制定初评推荐方案,组织相 应学科领域的专家,对申报成果论文进行审核初评,初评及拟 推荐情况在相应渠道公示不少 5 个工作日,按照分配的名额(附 件 1)进行推荐。
4.参选论文经过形式审查、文献计量学评分、专业评审、 综合评审等程序,择优遴选出入选论文,向社会公布结果,向 论文作者颁发证书。



